“真没想到咱们乡下老百姓也有了取暖补贴,党和政府把好事办到了咱老 百姓的心坎上……”11月15日一大早,家住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小厂村的李 阿姨带上银行卡,和乡亲们相约来到附近的中国农业银行,支取了310元取暖补贴。
从11月15日开始,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正式进入冬季供暖季,大厂积极创 新思路,在全省首创建立了城乡居保取暖补贴制度。通过为每人每年发放310元 取暖补贴,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送上了“冬天里的一把火 ”。截至目前,该县2016年度城乡居保取暖补贴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,共为符 合条件的19087名城乡居民发放取暖补贴591.7万元。
据了解,自2009年全国首批启动实施新农保(后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)以来,大厂在基础养老金标准、业务经办规范化建设、 配套制度落实等方面,始终走在全省前列。其中,由县财政出资,于2012年、 2015年两次自主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,目前达到每人每月140元。
截至目前,大厂城乡居民取暖补贴标准为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的25% ,今后将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水平,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取暖补贴标准。